2020-11-26

本會擬於110年3月召開第四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

本會擬於110年3月召開第四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,爰例辦理第四屆乙類公司行號十二個選區會員代表選舉,
茲檢附選舉公告(詳如附件),替代投票通知單,請於109年12月23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出席投票,
以利彙整選舉結果呈報新北市政府核備,請查照。

1.依據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14條與本會章程第13條規定辦理。
2.凡本會乙類個人公司會員,皆可指派1人為當然代表,參與本會「會員代表」的被選舉人與選舉人。
3.惟本會會員代表候選人應具有公司商業登記、並為公司負責人或股東、具有勞健保資格、薪資扣繳憑單等積極身分始得參與。
4.辦理候選人登記,請依規定親赴本會並出示有效身分證件,恕不受理代為登記事宜。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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